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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台胞可以申請公租房了

2021年11月18日08:27 |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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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在榕台胞可以申請公租房了

記者從福州市有關部門獲悉,即日起,福州市正式啟動首批在榕就業創業台胞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第一批可申請房源共計550套,戶型以45、55、65平方米為主,將滿足在榕台胞就業創業、工作生活的基本居住需求。

根據福州市台港澳辦與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的《關於2021年在榕就業創業台胞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資格受理有關事項的公告》顯示,符合申請條件的在榕就業創業台胞,可於今年12月15日前向就業創業所在地區台港澳部門(鼓樓區台港澳辦、台江區台港澳辦、倉山區台港澳辦、晉安區台港澳辦、閩侯縣台港澳辦、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群工作部)提交申報材料。

據了解,此次台胞申請公租房須具備一定條件,包括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有穩定工作,與所服務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區自主創業,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取得福州市台灣居民居住証﹔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無自有住房。

福州市台港澳辦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第一批申請房源香檳花園位於晉安區連江北路,其中45平方米戶型166套、55平方米戶型274套、65平方米戶型110套。按照規定,1人戶家庭配租45平方米戶型,2人戶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戶型,3人及以上戶家庭配租65平方米戶型﹔租金優惠方面,按市場租金標准的70%配租,即均價為每平方米23.5元。

為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先行城市,今年7月,福州出台《在榕就業創業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分期分批向台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並實行租金減免優惠,以促進更多台胞來榕就業創業、工作生活。(記者劉深魁)

(責編:陳藍燕、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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