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七條措施 力保一季度工業生產“開門紅”
福建省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四部門近日聯合出台七條措施,從增產增效、電力直接交易、用工穩崗、市場開拓方面為企業減輕負擔,保障2022年一季度工業生產穩定運行,促進一季度實現良好開局。
在鼓勵企業增產增效方面,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業總產值不低於5000萬元(其中三明、南平、龍岩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且現價同比增長6%及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根據企業一季度工業總產值增量,500萬-1000萬元(含)給予1萬元獎勵,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以上按每增1000萬元分別給予1萬元、1.2萬元和1.5萬元獎勵,其中納入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庫的企業按每增產值500萬元給予1萬元獎勵。對新增納入2021年省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年報庫的企業、2022年一季度新投產納統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不超過3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可重疊享受增產增效獎勵。以上措施單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在實施短周期電力直接交易方面,2022年2月1日至28日,對已進入電力市場的工業用戶開展短周期電力直接交易,鼓勵企業春節期間連續生產。
在保障企業用工穩崗方面,對經當地有關經濟部門確認,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產的重點企業,以及為企業引進勞動力的各類社會機構、個人,可給予一次性獎補,具體獎補標准和辦法由各地確定。支持企業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在加快項目建設促進工業投資方面,對一季度工業投資增速、技改投資增速、全省工業投資增長貢獻率居前三名的設區市(不含廈門市)分別給予獎勵。
在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發揮省節能和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作用,支持企業加快節能改造。
在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方面,對各地工信部門牽頭舉辦(含承辦)的線上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促銷活動,原則上按當地財政補助資金的50%給予補助,每場活動最高補助100萬元﹔對牽頭舉辦(含承辦)的供需對接活動,參會工業企業達25家及以上的,每場活動獎勵3萬元。
在強化協調服務促進春節招商和節后復工方面,加強與回鄉的閩籍異地企業家、知名人士對接交流,推介招商項目,對一季度民企對接簽約合同總投資成效明顯的縣(市、區),各設區市可以從省級民企對接前期工作經費予以支持。加強企業節后復工情況跟蹤、督促服務工作,及時解決企業復工過程存在的困難問題。(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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