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檢察長”共促大樟溪水質提升
大樟溪是閩江下游的最大支流,發源於戴雲山脈,自西而東貫穿永泰,常年水量充沛、因沿岸工業污染少,水質清澈,被確定為福州第三飲用水源地。目前,位於大樟溪塘前段的平潭及閩江口水資源配置工程(“一閘三線”)已正式下閘蓄水,開始向平潭綜合實驗區及福州、福清、長樂等地供水。該項目是支撐“大福州”及平潭綜合實驗區城市群發展的重要水源配置工程,因此,大樟溪水質安全尤為重要。
永泰縣檢察院積極融入大局,立足生態檢察、公益訴訟等辦案職能,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與成員單位銜接互動、推出系列舉措,攜手共保水質提升,被列為福州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二十項特色項目之一。
“萬人億魚”增殖放流

6月1日上午,該院參與由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辦、永泰縣農業農村局承辦、縣融媒體中心和赤錫鄉政府協辦的福州市“萬人億魚”增殖放流永泰縣專場活動,永泰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池文瑾帶隊與各單位一起,組織干部群眾500余人在赤錫水庫荷溪段投放各類魚苗53萬余尾,其中草魚約6.25萬尾、鳙魚1575687尾、鰱魚298133尾。

魚苗們歡快地投入大樟溪的懷抱,奏響了永泰縣2022年漁業增殖放流工作的序章。增殖放流作為恢復自然水域生物資源最為有效的手段之一,對維護水域漁業資源穩定,修復水域種群結構,改善水域生態有著重要作用。
“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

6月2日,永泰縣檢察院與縣法院、生態環境局、縣環保協會、樟城鎮登高社區聯合開展世界環境日主題宣傳活動。
各參加單位以“共建清潔美麗世界”為主題,通過展出展板、發放宣傳冊、宣傳廣告扇等形式為活動現場的群眾提供生態保護法治宣傳,內容融合了“綠色民法典”及“共同保護母親河-大樟溪”兩大特色主題,深受現場民眾的歡迎,取得了較好的宣傳效果。
“大樟溪流域水質抽檢”執法活動

6月2日,永泰縣檢察院與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生態環境局聯合開展“大樟溪流域水質抽檢”執法活動,選點大樟溪赤錫橋下採樣點取樣檢測,經現場檢測,所取樣本PH、溶解氧等數據均為在正常范圍,水樣將由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帶回實驗室作進一步分析,以獲取更詳盡的參考數據。
取樣后,聯合執法各單位登船巡河,永泰縣檢察院對執法過程全程監督。同時,開展預防違法捕撈、禁止垃圾入河等普法宣傳。
引入“懲罰性賠償” 懲處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

該院注重寓辦案監督於服務之中,依法懲處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今年3月,永泰縣檢察院就發生在大樟溪沿岸的某破壞林地案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針對該案當事人長期持續挖山取土,嚴重破壞森林植被,可能造成山體滑坡、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損害的情形,在依法追究當事人刑民雙重法律責任的同時,首次適用《民法典》關於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規定加重求償。
近日,永泰縣法院公開宣判,支持了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李某某三人被判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分別承擔一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以及2萬至10余萬元不等罰金的刑事責任,同時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含生態修復費用、礦產資源損失價值、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費用、懲罰性賠償等近27萬元。
下一步,永泰縣檢察院將繼續依托“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平台,內引外聯,主動作為,依法監督,力求實效,為保護更加美麗、更加潔淨、更可持續的大樟溪而接續發力,參與共建福州現代化國際都市“后花園”。
(圖文由福州市檢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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