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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老年人上當受騙的身邊真實案例,請轉家人群!

2022年06月07日19:59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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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領補貼?集資修廟?拾物“分贓”?都是詐騙!

許多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辨析能力不強,防騙意識較弱等特點,打著各種名號,坑蒙拐騙,嚴重影響老年人身心健康,破壞家庭穩定和諧。以下詐騙案例都發生在我們身邊,請轉發至你的家人群,特別要向老年人講解,讓老年人學會識破騙局,讓犯罪分子“不敢騙,不能騙,騙不了”。

七旬老嫗遇“熟人”,閑聊期間被詐

2021年3月23日,被害人林某某(女,1945年出生)前往霞浦縣醫院看病,行經醫院大門時,何某莫突然向其打招呼,並宣稱許久未見,詢問林某某最近身體狀況如何,后何某某將林某某帶至醫院旁巷子內聊天。

林某某雖無印象見過何某某,但見何某某言談間表露出與其甚是熟絡,故未懷疑其身份,在聊天過程中便將家中情況、身體狀況等等全盤告訴何某某,何某某隨即宣稱與林某某孩子系朋友關系。

何某某告知林某某,政府專門開設了針對老年的醫藥補助,其有熟人可以幫助申領補貼,但需林某某支付一定現金用於疏通關系。家庭經濟較為困難的林某某當即心動,將准備用於看病的500余元現金交給何某某,何某某收錢后便讓林某某在原地等其消息。林某某在原地等待多時,何某某一直未出現,林某某發覺可能被騙,后通過家人向公安機關報案。

霞浦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何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000余元,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於2021年9月18日向霞浦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已獲有罪判決。

近年來,針對老年群體的詐騙犯罪時有發生,由於老年群體獲取信息渠道較單一,易於上當受騙,詐騙分子便打著感情旗號,以各種手段誘其掉入騙局。作為家人,應多向老年人科普防詐知識,多進行提醒,還要關注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提升老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修建廟宇籌資金,“行善積德”反被騙

2019年9月至11月間,陳某甲聽說霞浦縣某村有媽祖廟需要重建,利用海邊村庄漁民信仰媽祖的特點,伙同陳某乙冒充該村村民實施詐騙。

二人一人負責收錢、一人負責記賬,手持媽祖像照片,先后到霞浦縣溪南鎮某村、北壁鄉某村、崇儒鄉某村、三沙鎮某村、沙江鎮某村、長春鎮某村、下滸鎮某村等地,挨家挨戶進行走訪。

陳某甲、陳某乙對村民謊稱修建沙江鎮某村媽祖廟需要籌集資金,宣稱捐款可以增添功德且捐款方式和金額不限,並提供微信二維碼進行收款,以假裝登記捐款的方式先后騙取300多名村民每人10元至200元不等的錢款,共計人民幣26719元,被騙村民中老年人人數眾多。

2019年11月10日,陳某甲在霞浦縣溪南鎮某村行騙時被村民發現后被當場抓獲,陳某乙趁亂乘機逃離。2019年12月9日,陳某乙主動到霞浦縣公安局投案,並退出所騙款項共計26719元。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陳某甲伙同陳某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共計人民幣26719元,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霞浦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已獲有罪判決。

樂善好施本是好事,但在遇到陌生人要求捐款捐物時,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尤其是子女不在身邊的老人,如自身辨別能力較弱,則極易被人忽悠上當受騙,更應提高防騙意識,謹防掉入騙錢陷阱。

街頭拋物詐騙,假鑽戒換走真金飾

2019年5月20日至22日間,葉某某、王某某經合謀在霞浦縣城關使用購買的假鑽戒對老年人進行拋物詐騙,葉某某負責尋找作案目標,假裝撿到鑽石戒指,以分錢為由讓被害人將隨身攜帶的黃金首飾抵押,王某某負責冒充丟失鑽石戒指的人出現,使葉某某取得被害人信任,從而騙取被害人財物。

通過拋物詐騙的手段,葉某某、王某某相繼騙取被害人蘇某某、林某某(均為老年人)隨身佩戴的黃金項鏈、黃金戒指等財物。

霞浦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葉某某、王某某結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人民幣5756元,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於2019年9月12日向霞浦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已獲有罪判決。

“拋物詐騙”套路雖舊,卻不能放鬆警惕。尤其是分析辨別能力較弱的老年人群體,更易成為詐騙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標,當有人聲稱要平分撿到的財物時,謹記“不義之財不可取”﹔面對陌生人的搭訕,要仔細辨別,維護好自身財產安全。(內容由霞浦縣人民檢察院提供)

(責編:江葦杭、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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