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試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網簽 全面推動建筑行業數值化、智能化
人民網廈門12月27日電 近日,廈門市建設局印發《關於試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網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該市全面開展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網簽試行工作。
根據《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廈門市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應按《通知》試行,試行期一年。據悉,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提升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水平,推動建筑行業持續向數值化、智能化方向發展。
《通知》鼓勵廈門市依法招標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通過廈門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以下稱交易平台)完成合同簽訂工作。后續還將進一步拓展交易平台功能,逐步實現在交易平台上發起價款結算申請、手續費支付申請等事項,優化完善基於“互聯網+”的標后監管體系,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通知》還規定,施工項目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通過交易平台在線簽訂合同,合同訂立信息按廈門市相關規定在交易平台及管理部門網站公開。具體操作方法詳見合同網簽操作手冊(可通過廈門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中心”下載)。
廈門市建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合同網簽工作是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事項,也是廈門市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根據安排,建設部門將每半年對已招標的施工項目合同網簽情況進行匯總,根據合同網簽情況對招標人進行差異化監管。
其中,對半年內出現2個及以上招標項目不按要求進行合同網簽的招標人予以曝光、記入不良行為P6檔次一次﹔對所招標的施工項目全部按要求進行合同網簽,並且一年內已網簽數量在10個以上的招標人,給予通報、記入C類信用監管行為記錄:10個(含本數)以上的記C6(0.5系數)一次﹔20個(含本數)以上的記C6(0.7系數)一次﹔30個(含本數)以上的記C6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簽訂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的,招標人應在簽訂之日起30日內通過交易平台完成信息錄入並上傳補充合同或補充協議。此外,在合同網簽試行中各有關單位如發現存在問題,可直接向廈門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反饋。(張萌 陳金龍 陳胤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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