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政府工作报告》

把传承发展“古厝文化”作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个着力点

肖剑南

2020年05月29日17:48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里说,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使全社会向上向善。就这个命题精神的具体落实,有多种思路、多条路径、多项抓手,而“古厝文化”的传承发展就应该是其中之一。

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重刊)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同样也是领导者的重要责任。近一年来,福建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守护古厝”,让“古厝文化”焕发出别样的魅力,嵌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福州三坊七巷古厝、福建土楼、连城培田古民居、闽南红砖古厝、平潭石头厝、武夷山下梅古民居、大田土堡等,就是福建“古厝文化”的精品。“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的“八闽文脉”设“古厝文化”栏目,图文并茂介绍了福州、永春、连江、永泰、霞浦、晋江、周宁、厦门海沧、泉州鲤城等地如何让古厝“活”起来。上述例子很好体现了福建“守护古厝”的实绩。

成绩固然令人瞩目,问题却也不容忽视。古厝保护的难点和短板在广大农村。未被政府认定为“历史建筑”或“文物建筑”的农村传统民居,保护方面的问题严峻。

1.户主参与热情低。一是保护意识淡薄。不少户主认识不到传统民居的人文价值,随意对之进行破坏性改造。大多数户主已搬出传统民居而迁新居,物理距离造成“保护距离”。大多数传统民居产权复杂,不同户主利益诉求不同,难以形成保护合力。二是保护动力不足。整栋传统民居缺乏应有的市场价值,倒是其一些建筑构件和内部陈设有较大市场空间,不少户主因此拆梁卸匾私下转卖,也发生不少被外人偷盗的情况,如此造成“盗贼式破坏”。

2.民间资本投入少。传统民居以租赁的渠道引入民间资本,最长为20年的同期多少影响投资方的资金投入。民间资本出于保值增值考虑,对不具备开发盈利条件的传统民居没兴趣,此类情况俯拾即是。

3.财政资金帮扶弱。传统民居体量大,修缮的工艺和材料要求较严、费用较高,受限于财力,基层政府力不从心。也因为传统民居几乎是私宅,往往成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盲点。

传统民居因保护不力,数量在不断萎缩。那么如何加强福建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建议如下。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干群思想认识。一是定位好村落传统民居保护的价值意义。村落传统民居几乎是私宅,但是随着户主纷纷迁出,其公共文化空间属性在增强,所体现的建筑美学、人文精神和生存智慧,已积淀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份不可替代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值得传承发展。为数众多的福建传统民居,在某些方面传承着福建历史文脉,是姓氏族谱文化、区域特色文化、传统家训文化、传统廉政文化、宗祠乡贤文化等的重要物质载体。今人可在恢复传统民居古意乡韵的基础上,把其活化利用为文化休闲驿站、文化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去处、创客创业基地、特色产业展馆、耕读文化展馆、家训家风展馆等,某种程度上起到延续福建文脉、安顿游子乡愁、促进乡村振兴、促人向上向善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对相关党政部门领导的宣传培训。作为相关保护政策的制定者、保护工作的指挥者,党政部门在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工作的开展中起着主导作用。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应通过办班培训来让领导干部端正保护观念、明确保护思路。三是加强对户主乃至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通过传媒等各种平台,营造全社会关爱传统民居的良好氛围,增强公民保护好传统民居的社会责任感,特别是要让传统民居户主提高认识,自觉地加入保护工作队伍。

2.多方筹措资金加强保护活化利用。传统民居只有加强修缮,才能避免沦为危房,在此基础上保护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这些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一是强化资金杠杆效益。适时把实施“村落传统民居修缮行动”计划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把修缮专项基金作为奖补基金,以政府基金投入为杠杆,撬动民间资金投入传统民居保护,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永泰县财政通过1000多万元的奖补基金,引导村民自筹了超过2000万元的庄寨保护修缮经费,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二是强化资金利用效率。鉴于“僧多粥少”,村落传统的修缮保护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做到资金利用率最大化。屏南县在传统民居修缮等村级项目建设中创新采用“工料法”,化解了村级小规模项目建设程序环节多、前期工作时间长、费用成本高、预算不准确、村民参与度低、本土传统技艺被边缘化等问题,被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列为“典型经验做法”,值得推广。三是强化保护管理职责。从今年3月12日起,福州鼓楼区实施“全面推行古厝长制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古厝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成效,此举值得推广。四是探索健全流转机制。传统民居只有为人所用才能获得更好的保护,那么就离不开市场流转。不论是以龙岩市永定区等地为代表的由国有企业承租,还是以屏南县等地为代表的由文创客或民营企业承租,这种流转机制都应健全,如尊重户主或原住居民参与保护共同利用的意愿,与户主协议保护责任制等。

总之,只有以务实创新思维加强村落传统民居的保护和开发,才能切实让“古厝文化”“活”起来、“火”起来。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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