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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五部门联手整治物业侵占公共收益

2021年07月13日14:22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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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7月13日电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住宅小区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租金收入等均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根据《方案》,本次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抽查核实、集中整治、验收巩固等4个阶段,将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分配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未将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以及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等情况进行重点整治。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展开。

《方案》要求,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街道(镇)、居(村)民委员会就地化解问题。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由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处罚。同时,各部门作出的处罚信息将及时录入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悉,集中整治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张萌 叶子申)

(责编:陈蓝燕、钟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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