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上門對違規亂扔垃圾的居民開出罰單。
綜合督導隊入戶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宣傳。
編者按
2019年7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從源頭減量、分類投放、監督管理等方面為生活垃圾治理保駕護航,並對亂投放生活垃圾如何監管、怎麼處罰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相關部門應當建立生活垃圾處理運營單位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未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的個人和單位,由相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2019年8月30日,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今年1月1日起,這些《條例》開始施行。我省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速進入獎懲並舉的時代。
此前,福州已對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的個人、單位行為進行監督、執法,確保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四定”工作。本期報道,記者走進福州市最早成立垃圾分類督導執法隊的馬尾區,看看他們是怎麼做的。
集中督導精確到戶
近日,記者來到馬尾區新港社區的閩漁新村小區。這是一個無物業小區,共13棟樓,出租戶高達80%,人口流動量大。馬尾區的垃圾分類宣傳隊員和社區工作人員一一敲開住戶的門,發放宣傳材料,詢問意見,感謝參與垃圾分類工作。“我記得你們,都來了好幾回啦。”好幾家住戶說。
這是馬尾區開展的第二輪垃圾分類集中督導,時間從2019年12月12日起,將持續到春節前夕。
馬尾區的第一輪集中督導,從2019年7月10日開始,由區城管局牽頭,整合垃圾分類中心、社區、物業公司、志願者等多方力量,組建福州市首支垃圾分類綜合督導隊伍,首創“桶邊督導、破袋檢查”工作模式,對每個小區“掃”了一遍。
在第一輪聯合集中督導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現在又開始新一輪集中督導,每晚對500個家庭進行入戶宣傳,並發放宣傳單。
“在推行垃圾分類‘四定’模式的前期工作中,我們感覺到,硬件建設並不是最難的,難的是改變居民的觀念和習慣,這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馬尾區城管局的陳志鵬介紹,在這樣的考量下,參考上海、廈門的做法,馬尾區的垃圾分類綜合督導隊伍應運而生,聯合多方力量,包括入戶宣傳、桶邊督導、勸導執法等隊伍,按照“成熟一個、穩固一個、開發一個”的步驟,對全區163個小區進行輪流集中督導。“經過7~10天的周期,基本能夠改變一個小區居民的習慣。”
第一輪集中督導注重在“面”上推廣,第二輪針對拒不參與的居民以及一些無物業小區,希望做到垃圾分類“全覆蓋”。宣傳隊伍到每個樓道、每戶居民,上門宣傳,提高正確投放垃圾的意識﹔督導隊伍在垃圾桶邊破袋檢查,現場教學﹔執法隊伍針對違規投放業主進行取証、上門開出處罰決定書,就發現的問題督促鎮(街)及時整改。
新港社區主任連鏞介紹,在無物業小區,依靠樓棟小組長、包片成員、熱心業主、黨員志願者、業委會成員、安保人員等“一長五員”,每個小組落實幾戶居民,保証宣傳推廣精確到戶。“全方位的集中督導后,小區氛圍好轉很多,亂扔垃圾明顯少了。有執法隊員在一旁,垃圾分類管理員更有底氣引導居民。”
“習慣的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有‘拉鋸戰’的心理准備與應對做法。”馬尾區垃圾分類辦公室的李琴認為,在分類屋(亭)建好后,管理要跟上,避免居民所擔心的“督導隊撤走后變回原樣”的情況,需要持續性地宣傳、監督、引導。
溯源追責開出罰單
“定時定點投放垃圾之后,小區環境好了很多,老鼠也少了。”閩漁新村的李先生表示,“不過在分類屋關門的時間段,還是有人把垃圾扔在分類屋門口,甚至隨處亂扔。”
“第一輪集中督導后我們總結發現,大約80%的居民是願意參與垃圾分類的,但也有少部分居民拒不參與,或者躲開管理、督導人員偷偷扔垃圾,或者態度強硬,用一句‘不會’‘不能’搪塞。這些人如果沒有及時轉變,會影響態度不堅決的群體,導致‘破窗效應’。”陳志鵬認為,需要用宣傳手段影響一部分較為自覺的,用行政手段約束一部分不自覺的,用處罰手段改變小部分拒不參與的。
2019年8月1日,根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馬尾區城市綜合執法局開出了全市第一次針對個人的垃圾分類罰單——名城國際小區兩住戶被分別罰款50元。
據介紹,在第一輪集中督導中,對於違反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居民,執法人員上門發放勸導書或者處罰書。第二輪集中督導,則在已經全面宣傳推廣過一輪的基礎上,對違反規定的居民直接開出罰單。
據了解,馬尾區的垃圾分類“桶邊工作法”,實施的是溯源追責機制——分類管理員通過破袋檢查,現場記錄居民的垃圾分類投放情況,建立台賬,並定期與社區、物業人員一起研究分析。對3天以上未能做好垃圾分類的居民,通過上門回訪和社區、物業走訪,排查是否有違反規定的行為。對完成度高的居民進行獎勵。如有亂扔垃圾的監控証據,或是在亂扔的垃圾中找到快遞單、外賣單等線索,管理員將獲得200∼300元的獎勵,社區人員確認居民身份后,執法人員上門處罰。
他們發現,違規亂扔垃圾行為大多發生在分類屋亭關閉的時段。對此,在綜合督導隊員加強上午9點至下午6點之間的巡查力度之外,馬尾區還將分類屋亭的監控統一接入移動第三方平台,由專人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抓拍。截至2019年底,馬尾區已安裝監控234處﹔區城管局共開具個人處罰書50份,罰款2500元。
“處罰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其最終目的是讓居民明確自己的責任,自覺參與垃圾分類。”陳志鵬說。
為分類管理員發聲
在第二輪垃圾分類集中督導中,馬尾區居民收到了馬尾區城管局的《給居民群眾的一封信》。信中寫道:“請您尊重垃圾分類管理員的勞動,服從垃圾分類管理員的工作勸導。”信中介紹,垃圾分類管理員的職責,是宣教、督導以及指認不按政府法令進行垃圾投放的人員,開袋檢查、登記門牌號碼是工作任務,他們每天起早摸黑,不畏寒暑,理應得到全社會的尊重。
“這封公開信,是我們的切身感受。”馬尾區城管局長鐘毅鋒說,有一天在巡查中,發現有個小區的分類管理員不在崗,找了一圈,原來她被拒不配合的居民罵了一頓,正躲在角落哭泣。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其根源在於居民不認為垃圾分類是自己的責任,反而責怪分類管理員給他們添了麻煩。“這讓我們十分難過、感慨。我們城管部門應該為分類管理員發聲,並厘清責任。”
為此,馬尾區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督導員工作通知》。對分類管理員明確責任,制定獎懲措施﹔對不服從督導勸導甚至侮辱謾罵管理人員的,將加大執法力度,精准查找違規人員進行處罰和曝光。
羅星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朱祥武認為,《給居民群眾的一封信》強調了“誰產生垃圾誰負責”的原則,重申居民有義務對自己產生的生活垃圾按規定進行分類投放,不應把責任推卸他人。
鐘毅鋒說,馬尾區在垃圾分類“四定”推廣中,不強調贈送垃圾桶、垃圾袋等,不鼓勵為了一時的成績讓分類管理員“代勞”,就是希望樹立責任意識。“樹立居委會、物業、居民三者的責任意識,是走好垃圾分類的‘最后一公裡’。這需要時間,也需要加強監管、強化保障,推進真分類、實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