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高質量完成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閩政〔2018〕1 號)要求,福建省認真組織開展了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時期資料為2018年度,普查對象是福建省境內(不含金門、馬祖,下同)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福建省各級各部門和普查機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統一部署,在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務院經普辦)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廣大普查人員兩年來的艱辛努力以及全省范圍內普查對象的積極參與,全面完成方案制定、單位清查、現場登記、事后質量抽查、匯總評估等各項任務,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取得重要成果和顯著成效。
加強組織領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於偉國書記和唐登杰省長多次研究部署,提出明確要求。2018年7月,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擔任組長的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由43個單位組成。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組織實施原則,全省鄉鎮、街道和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均建立普查機構,為普查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各級人民政府精心組織實施,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經費到位。參與普查工作的相關部門積極主動履職,充分發揮各自職能,提供多方保障,確保普查的順利實施。
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后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在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對國民經濟進行的一次“全面體檢”。
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省5萬多名基層普查人員克服重重困難,對福建省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抽取的個體經營戶逐一入戶完成數據採集。
通過這次普查,既摸清了福建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產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准確反映了福建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採用科學方法
按照“確保質量、改革創新、突出重點、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要求,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經普辦)借鑒歷次普查經驗,著力提高普查的科學性、規范性、准確性,制定了《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實施方案》及13項業務流程,先后印發《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審核驗收組織實施方案》《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等工作制度,為經濟普查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在方法運用上,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採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對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建筑業法人單位在其注冊地進行全面普查登記,對數量眾多的個體經營戶通過抽樣調查在其主要經營活動所在地進行樣本登記。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財務狀況、能源生產與消費情況、生產能力、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根據不同普查對象,分別設置了一套表單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單位普查表、個體經營戶普查表和部門普查表,精准推進普查工作。
創新普查方式
這次普查積極應用“五証合一”改革成果,減輕調查對象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在清查和普查階段,積極利用部門行政記錄和業務資料,收集、整理了20多個部門的單位名錄信息,通過比對、合並生成底冊信息近400萬條。全面提高普查數據採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動終端(PAD)採集數據,廣泛應用行業代碼自動識別賦碼技術,普查數據生產全過程實行電子化、網絡化,大大提高了數據採集處理效率。
強化執法監督
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人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嚴格履行獨立普查、獨立報告職責,依法保護普查對象資料。通過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加大普查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責任追究到位。省經普辦主動公開普查工作過程,通過網絡平台向全社會發布普查告知書,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
確保數據質量
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各級普查機構狠抓源頭數據質量,實時監控普查數據採集、上報情況,加強入戶數據核實與業務指導,開展源頭數據自查與抽查,堅持聯動審核,及時消除差錯,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
為檢驗福建省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數據質量,省經普辦從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抽選普查業務骨干58人組成10個核查組對全省19個樣本縣(市、區)、38個樣本普查小區開展經濟普查數據質量交叉檢查和質量抽查。國務院經普辦從全國各地抽調39人組成的抽查組,採用多階段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對福建省9個樣本縣(市、區)、36個樣本普查小區進行了抽查。
抽查方式採用了“重新調查式”,取代以往將普查登記數據作為參考的“回訪式”,抽查結果更為客觀、准確。抽查結果表明,福建省普查數據填報綜合差錯率為0.14%,普查數據質量符合控制標准。
總的來看,福建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嚴格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充分運用了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普查全過程公開透明、嚴謹規范,全面摸清了福建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家底,能夠真實反映福建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達到了預期目標。
普查結果顯示,2018年末,全省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70.28萬個,與2013年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相比,增長87.5%﹔從業人員1726.00萬人,增長24.9%﹔產業活動單位79.66萬個,增長70.8%﹔個體經營戶230.08萬個。 (文字、數據內容由福建省統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