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1月29日電(陳藍燕)福建省發布緊急通知,宣布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前復工。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福建省內企業已開工的繼續穩產,減少工人流動。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穩定生產、做好服務保障外,其他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早於2月9日(農歷正月十六,星期日)24時前復工。
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工的人員,各相關部門和所在單位要加強健康管理。鐵路、民航、公路、水路等相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要逐一對省外返工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預設置隔離區。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逐一掌握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情況,密切跟蹤,及時應對,做到全覆蓋。
此外,各地要根據各企業員工來源地情況分輕重緩急錯峰安排企業開工,縣(市、區)政府要專門研究定出原則向上一級政府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