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三年榮獲國家激勵獎勵 福建河湖長制工作從有名走向有實

2020年05月12日15:33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桃溪全景。張文慶攝
桃溪全景。張文慶攝

5月8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2019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福建三明市、永春縣因河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受到通報表揚,並分別獲獎勵資金4000萬元、1000萬元。這是福建續2017、2018年度獲得國家9000萬專項獎勵之后,連續第三年獲得國家激勵獎勵。

福建作為全國率先推行河長制的8個省份之一,於2014年在全省全面實施河長制,於2016年開始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河湖長制從有名走向有實、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總體工作走在全國前列,僅2019年福建通過採取“更新理念、更實舉措、更高標准、更好機制”全力推動河湖治理落地見效,涌現出了“全國最美家鄉河”莆田木蘭溪、福州“閩都水城”、泉州“清新流域”、漳州“五湖四海”等一大批美麗河湖治理樣榜。

以更新的理念打造“幸福河”

一是深入領會治理理念。切實把各級河湖長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為人民謀幸福這個初心、打造“幸福河”使命上來,轉化為深化落實河湖長制的具體行動。

二是創新升級治理模式。舉辦“生態福建大課堂”,組織各級河湖長深入學習中組部組編的主題教育木蘭溪生態文明建設案例﹔以木蘭溪入選全國首批示范河湖建設為契機,高起點編制木蘭溪流域系統治理規劃,統籌推進全流域系統治理。

三是探索打造治理樣板。深入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持續開展萬裡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全省累計投入60多億元,建成安全生態水系4341公裡,形成了一批百姓獲得感強、社會認可度高的河流生態走廊。

以更實的舉措推進問題整治

一是全力推進四大攻堅。在全省740條50平方公裡以上河流全覆蓋開展河湖“清四亂”工作,並結合實際創新開展了小水電生態改造、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小流域水質提升等專項攻堅行動。全省共摸排整治河湖“四亂”問題2056個、縣級水源地問題252個,整治河道“無人島”125個,拆除涉河建筑1.1萬平方米,取締採砂堆砂點544處﹔5897座小水電站改造了泄流設施,5679座安裝了監控裝置,584座有序退出﹔52條小流域水質實現跨類別提升。

二是全面強化源頭管控。全省7413家生豬養殖場全部完成升級改造,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88%﹔化肥、農藥使用量同比減少2%、3%﹔新建改造污水管網1821公裡,92%的鄉鎮、5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施精准治理減排項目1100個。

三是全面推進生態修復。治理水土流失254.2萬畝、廢棄礦山5500畝,劃定濕地87.1萬公頃,植樹造林107.2萬畝,增殖放流魚苗3368萬尾。

以更高的標准推進河湖管理

一是打造“三個平台”。堅持“現場可控、指令可達”,建成福建省河湖長指揮平台,匯聚35類1.5億條涉河涉水信息,增設1330多處河湖監控探頭,形成河長“一張圖”﹔成立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平台,對全省179條流域面積200平方公裡以上河流進行健康評價,發布全國首份《河流健康藍皮書》﹔建立河湖管理監督平台,開通96133專線,全天候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做到“三個全覆蓋”。全省聘請11969名河道專管員,並與水文、水政監察隊伍實現聯動,實現河道日常巡查全覆蓋﹔全省布設水質監測點2551處,實現市縣鄉水質交接斷面監測全覆蓋﹔各級法院、檢察院全面參與河長制工作,實現省市縣三級法院、檢察院駐河長辦聯絡室全覆蓋。2019年,各級河湖長累計巡河7.7萬人次,解決問題4.99萬個,發出檢察建議103份,審結涉河案件313件。

三是實現“三個同步”。部門同步行動,聯合開展碧水攻堅“三鞏固”、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兩高”沿線環境綜合整治等行動﹔公眾同步參與,開展了“河小禹”“巾幗護河”等專項行動﹔結果同步運用,把河湖長制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省效能考核,與以獎代補、生態補償等挂鉤。

以更好的機制鞏固治水成果

一是不斷夯實責任落實機制。堅持雙河長制度,省市縣鄉黨政主要領導全部擔任河湖長,每年按區域流域下達任務清單和問題清單﹔實行定期通報、會商約談、挂牌督辦、依法查處、嚴肅獎懲等“五個一批”制度。全年通報督辦重點問題1450個,會商約談河湖長及相關人員394名,追責人員10名。

二是建立健全綠色發展機制。加強河湖岸線濕地管控,全省41條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裡以上和184條50平方公裡以上的河流、1個1平方公裡以上的湖泊,劃定了管理范圍。建立生態建設項目庫,並在8個縣試點生態產品市場化改革﹔嚴格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証,完善了630個行業用水定額﹔完善排污權交易體系,全省排污權總成交12.9億元。

三是探索推進全域治理機制。以8個縣為試點,累計整合資金150億元,綜合治理河流2100多公裡。與廣東建立了汀江-韓江跨省流域保護機制,在閩東北、閩西南協同發展區分別建立了流域生態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河湖治理,爭取銀行貸款78.7億元、地方政府債券19億元。四是深入完善河湖保護機制。頒布實施《福建省河長制規定》等法規規章,加快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賠償鑒定等制度﹔建立了覆蓋全省12條主要流域的生態補償機制,投入補償資金約35億元。

(責編:陳藍燕、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