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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省城鄉居民醫保正常繳費期延長至2月28日

2022年01月10日10:08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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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發布關於延長2022年福建省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國家醫保局工作安排,近期福建省全面切換上線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台。為避免信息平台切換升級對參保單位、參保群眾基本醫保繳費造成影響

今后福建省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期統一規定如下:

一、正常繳費期繳費不設醫保等待期,分為兩個階段,享受待遇時間有差別。

1.每年9月1日至年底繳費的參保人員,按個人繳費標准繳費,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醫保待遇期當年1月1日至2月28日繳費的參保人員,按個人繳費標准繳費,從繳費之日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參保補繳保費設置60天醫保等待期,分為兩個階段,繳費標准有差別。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繳費的參保人員,按個人繳費標准繳費,從繳費之日起60日內為醫保等待期,等待期內參保人員不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繳費的參保人員,按個人繳費標准加上財政補助標准繳費,從繳費之日起60日內為醫保等待期,等待期內不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三、新生嬰兒、大中專院校學生、困難人口等的參保繳費及待遇從其規定辦理。

(責編:陳楚楚、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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