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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堅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  讓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2022年03月05日14:49 |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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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福州3月5日電 (陳歡歡)2021年,福建省檢察機關有56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首創的“督促監護令”工作機制被全國推廣。“人民檢察為人民”,福建檢察機關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中積累了哪些有益經驗?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人民網記者“雲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

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周鬆攝

人民網:霍代表,您好!去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機制,這意味著,由福建省地方檢察機關首創的工作機制被全國推廣。請您具體介紹一下這項工作機制的由來和實踐經驗?

霍敏:“督促監護令”工作機制,是福建省檢察機關針對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的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探索實踐的一項監護干預機制,旨在促進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政策,充分發揮監護人對涉案未成年人監護管理作用,有效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檢察機關通過社會調查,評估確認家庭監護不力與涉案未成年人問題的關聯后,向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提出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指導方案等監護措施,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依托基層組織、公安等力量督促“令”的執行,通過家庭探訪、學校回訪、社區走訪等方式跟蹤監督“令”的落實情況,並作為案件后續辦理的參考。

這項機制由福州市檢察機關於2019年11月率先開展探索,並陸續出台了實施辦法及五項配套機制,之后在福建全省推廣適用。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共發出“督促監護令”719份,幫助594名涉案未成年人矯正不良行為習慣,620名監護人改善親子關系,207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園,206名未成年人穩定就業,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項機制被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家庭教育促進法》吸納,最高檢決定從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國推行。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上,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霍敏向大會作省檢察院工作報告。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人民網:從“督促監護令”機制延伸開來,在近期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第三十四批指導性案例中多是“小案”,福建檢察機關是如何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

霍敏:近年來,最高檢黨組提出一系列新的司法檢察理念,與民意同頻、與社情共振,我們扎實踐行,堅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辦”的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訴”境界,讓檢察辦案既有力度更顯溫度。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護等“急難愁盼”問題,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融合開展“檢察為民辦實事”“我為基層解難題”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比如,多年來我們主動回應群眾關切,注重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持續開展“根治欠薪”專項監督,2021年起訴惡意欠薪犯罪21人,幫助710名農民工追討欠薪1315萬元,讓辛苦一年的農民工不再“憂薪”。

案件纏身也是群眾一大煩心事,我們持續落實和提升“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對新收群眾信訪42882件,能夠回復的全部做到“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領導干部包案辦理疑難復雜信訪案件,集中辦理856件重復信訪,已全部辦結。對重大爭議或影響性案件,以聽証形式公開審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參與,講透法理事理情理,三級檢察院全覆蓋,組織聽証1132件。

霍敏代表(中)帶案下訪接待信訪人。(資料圖)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為全面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我們認真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續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從業禁止等制度,推廣“督促監護令”“春蕾安全員”機制,推進未成年人檢察業務集中統一辦理。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電子煙整治,督促市場監管、公安等職能部門開展娛樂場所、酒吧、酒店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消費、招用未成年人專項治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打造良好社會環境。

人民網:福建是民營經濟大省,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責使命,那麼,福建檢察機關又是如何做好“親清護企”工作的?

霍敏: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企業創新創業創造提供法治化營商環境,是檢察機關重要職責使命,也是我們的特色亮點工作之一。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依法保障企業權益與促進守法合規經營並重,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懲侵害企業權益犯罪,對企業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福建作為最高檢確定的第二批試點省,省檢察院在泉州、莆田等10個市縣院開展企業合規管理試點,結合辦案督促受到從輕處理的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整改落實,根據非涉案企業申請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合規體檢服務,有關做法在全國檢察機關企業合規改革試點視頻會上作經驗發言。

2021年,全省檢察機關還對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審查起訴、長期擱置的涉民企刑事訴訟“挂案”,聯合公安機關組織新一輪專項清理,排查核實109件,已清理105件,並建立協同督辦、定期會商常態化機制。為解決知識產權案件維權難、周期長、成本高問題,整合知識產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組建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或辦案組33個,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705人,依法辦理剽竊寧德時代、新大陸公司高新技術、假冒南孚電池標識等案件,率先在“知創中國”平台上受理知識產權控告申訴。福建省辦理的案件連續8次入選年度全國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圍繞福建省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目標及應通盡通、惠台利民等具體舉措,持續推進涉台檢察聯絡室、涉台檢察聯絡員機制建設,妥善辦理涉台案件,在台胞台企與檢察機關之間架起“連心橋”。福建省“司法服務+司法保障+司法交流”涉台檢察模式得到最高檢和中央台辦肯定,泉州市檢察院“親清護企”工作模式被評為全國十佳檢察文化品牌。

霍敏代表(左三)在福建省福安市坂中畬族鄉調研。(資料圖)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人民網:目前,福建發力海洋強省、生態省建設,在這過程中如何體現檢察擔當作為和法治力量?

霍敏:福建是海洋大省,著眼促進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相協調,省檢察院與有關部門建立涉海洋保護17項協作機制,探索海陸共治、河海共治、灣岸共治,打好升級版污染防治攻堅戰。圍繞海上福建、清新福建,省檢察院引導各地檢察機關制定服務保障意見,開展專項調研、專項監督。2019年以來,檢察機關開展閩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守護海洋”等專項監督,共批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1789人、起訴5588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668件。

依法治山治林、護水護海,全省檢察機關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行“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被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並在全國推廣。建立了省檢察院統一指揮、沿海市、區檢察院立體協作機制,全面推開“河(湖、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加強跨區域、跨流域聯動保護,健全完善海洋生態環境檢察保護模式。在平潭建成啟用全國首個涉海洋公益訴訟智慧管理與法治教育基地,推動社會各界更加關注海洋資源保護,福建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羅東川出席基地啟用儀式,現場觀摩“海洋公益訴訟大數據應用平台”運行情況,對基地和平台的建設應用予以充分肯定。

人民網:2022年是全國檢察機關“質量建設年”,福建省委作出“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動部署,福建檢察機關將如何具體落實?

霍敏:2021年,省檢察院結合開展“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重點強化問題導向,細化18項內容,省院班子成員帶隊組成8個調研組,分赴9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部分基層院調研,梳理各類問題87個,形成問題和責任清單推進落實,為提升檢察履職質效奠定了基礎。貫徹省委部署要求,我們用好調研成果,深入查找法律監督、隊伍建設等工作存在問題和短板,主動採取有力措施,推動各項工作均衡發展。對基層院反映實際困難問題,認真梳理研究,針對性加以解決,以檢察工作自身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霍敏代表(中)在基層檢察院調研。(資料圖)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供圖

目前,省檢察院已制定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把“從政治上看”融入檢察履職全過程,把“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作為服務大局的發力點和著力點,將省委決策部署落實落細。

全國兩會后,我們還將召開2022年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推進會,對標對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和省委政法工作會議部署重點工作任務,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細化落實各條線、各部門的工作舉措,強化工作力度,持續落實“兩書”、重點任務提醒督辦等制度,逐項逐件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奮力實現“開門紅”。

(責編:林東曉、張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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