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2020年01月13日10:52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福建省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3.63万个,从业人员187.40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2.5%和68.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6.2%,零售业占43.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8.2%,零售业占41.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0%,外商投资企业占2.1%(详见表4-2)。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236338

187.40

批发业

132933

108.9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4799

3.7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2347

20.6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2834

26.2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813

4.2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927

3.8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7767

23.6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3238

17.32

贸易经纪与代理

5898

4.32

其他批发业

7310

5.01

零售业

103405

78.41

综合零售

4300

10.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5057

10.3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6593

10.6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660

4.06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544

4.4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610

10.5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8047

5.8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2590

7.5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5004

14.68

表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236338

187.40

内资企业

234617

179.70

国有企业

531

1.77

集体企业

1016

1.27

股份合作企业

27

0.02

联营企业

61

0.06

有限责任公司

14384

20.18

股份有限公司

1274

2.97

私营企业

212834

149.60

其他企业

4490

3.8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106

3.76

外商投资企业

615

3.94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