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福建省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4084件

2020年01月06日10:57  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發布會獲悉,2019年以來,福建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持續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中心,堅決打擊各類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去年全省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4084件、處罰金額3.425億元。污染環境犯罪案件的發案量連續三年呈穩步回落趨勢,2019年較2016年減少106起,下降59.5%。

  為嚴懲違法排污企業,守護清新福建,近年來,省生態環境廳與省公安廳構建齊管共治的執法新常態,通過聯合開展“清水藍天”專項行動,實現“四個統一”,即統一部署聯勤聯動、統一調配人員裝備、統一通報行動進展、統一發布懲戒信息。自2015年起,兩部門已連續5年聯合開展“清水藍天”專項行動,累計出動192356人次,派出53個省級督導組,共移送適用行政拘留案件1114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33起,探索出環境監管執法“福建樣板”,受到生態環境部肯定。

  針對個別不法分子利用福建省山區復雜地形非法生產排污,污染環境犯罪呈現“上山下鄉”的苗頭,省生態環境廳和省公安廳日前聯合對8起案件予以省級聯合督辦。分別為:漳州龍海林美毅污染環境案、泉州石獅張家文等人污染環境案、三明沙縣黃再福污染環境案、南平建甌鄭催德污染環境案、南平建甌南雅鎮梅村村丁巨自然村污染環境案、南平武夷山宋世光等人污染環境案、龍岩長汀呂冬昌等人污染環境案、寧德周寧葉賢順等人污染環境案。 (記者 潘園園)

(責編:陳藍燕、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