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0年01月11日20:0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654.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2.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7.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1853.1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6.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4.0%。

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4982.2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4.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5.9%(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

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四、分地区情况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泉州市16.97万个,占24.2%;厦门市14.65万个,占20.9%,福州市13.15万个,占18.7%。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泉州市18.60万个,占23.4%;厦门市16.10万个,占20.2%,福州市14.95万个,占18.8%(详见表2-6)。

2018年末,全省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设区市是:福州市416.08万人,占24.1%;泉州市390.83万人,占22.6%;厦门市334.02万人,占19.4%(详见表2-7)。

表2-7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注:表中合计数含国务院经普办反馈的金融、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文字、数据内容由福建省统计局提供)

(责编:陈楚楚、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