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2020年01月11日20:0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福建省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0.28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2.81万个,增长87.5%;产业活动单位79.66万个,增加33.03万个,增长70.8%;个体经营户230.08万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63万个,占33.6%;制造业11.60万个,占1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94万个,占9.9%。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1.38万个,占52.8%;住宿和餐饮业26.17万个,占11.4%;制造业20.28万个,占8.8%(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60.55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32.13万个,增长113.0%。其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占88.4%(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责编:陈楚楚、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