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保护公益 责任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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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亨顺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程慧摄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亨顺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程慧摄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020年10月26日08:12

编者按

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了9个检察业务机构,即第一到第九检察部。这些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在改革一周年之际,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展示福州检察职能部门的履职风采。

本期访谈嘉宾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亨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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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我是郑窈。由人民网福建频道和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将带为大家展示福州检察职能部门的履职风采,今天做客演播厅的嘉宾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陈亨顺主任。欢迎陈主任

陈亨顺:各位人民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陈主任,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具体负责哪些检察业务工作?

陈亨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对外叫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顾名思义,我们主要履行以下两项职能:

第一项是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即对于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由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项是生态环境刑事检察职能,即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依法开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刑事检察工作。

主持人:一个部门既行使公益诉讼职能又行使生态检察职能,这是每个检察院的标配,还是福州市检察机关的特色?

陈亨顺:是的,并不是所有检察院都把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放在同一个业务部门。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之所以把这两项职能由一个部门行使,主要基于两点考量:其一,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近年来福州市两级检察院普遍设置生态环境刑事检察机构,这块职能和队伍必须延续下来。其二,生态环境是检察公益诉讼最重要的领域,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案件70%以上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把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并在一起,可以实现职能上的衔接互补。

从办案实践来看,这两项职能并在一个部门,有利于对生态环境的综合保护。比如,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依法快捕快诉了一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针对野生动物监管漏洞、禁猎区设置等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进而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打击、民事索赔和行政督促履职的有机统一。

主持人:公益诉讼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一项新增职能,公共利益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群众最为关心,那是否意味着今后只要损害了公共利益都可以找检察机关?

陈亨顺:不能简单这么说。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简称。实际上,公益诉讼有三种类型,包括有关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无论哪一种公益诉讼,都要遵循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

就检察公益诉讼而言,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适用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以及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适用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当然,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之后,按照上级部署,我们正在积极稳妥地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

主持人:据了解,早在2015年7月,福州就已纳入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也就是说,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五年多了,请问陈主任,截至目前,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机制、制度等方面有哪些突出的亮点或品牌呢?

陈亨顺:总的来讲,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履职效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其中,比较突出的可以概括为“三个一”:

首先,办理了一批示范案例。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全国、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0件,其中包括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等等。

其次,探索了一项首创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实现双赢共赢多赢。最高检多次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这项机制,使之成为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的一个显著亮点。

第三,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围绕福州古厝保护、涉军英烈保护、城市品质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等课题,组织了一系列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一些经验做法获得最高检充分肯定。

对于以上这些亮点工作,我们汇总培育出了“福山福水检察蓝”工作品牌,现已入选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二十强。

主持人:看来我们福州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还是卓有成效的。但正如您刚才介绍的,全国的公益诉讼工作都处于刚起步阶段,现阶段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

陈亨顺:是的,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年轻的制度,总体上还处于稳进发展的探索阶段。具体到福州,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检察机关对外沟通协调不够顺畅,以及调查核实难、评估鉴定难,等等。因此,今年6月30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回应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诉前检察建议落实、公益损害鉴定、社会公众参与等实务难题,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将持续抓好这份决定的学习贯彻,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主持人:好的,今天非常感谢陈亨顺主任走进我们人民网演播室,向我们介绍了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职能,让我们看到方兴未艾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福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背后福州检察人的坚守。感谢您的关注,再会!

陈亨顺:再见!

(叶青卿 兰志飞 郑窈 谢小姿)

“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加大民行检察监督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加强协作配合 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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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发挥重罪检察职能 守护社会安宁稳定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推动扫黑除恶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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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