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

发挥监管服务作用 提高案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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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马浙闽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程慧 摄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马浙闽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程慧 摄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020年12月11日08:11

编者按

2019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了9个检察业务机构,即第一到第九检察部。这些部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有效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在改革一周年之际,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展示福州检察职能部门的履职风采。

本期访谈嘉宾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马浙闽。

【访谈视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我是郑窈。由人民网福建频道和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的“检察职能说·一部一亮点”系列访谈将带为大家展示福州检察职能部门的履职风采,今天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马浙闽。马主任,您好!

马浙闽: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您所在的部门叫做“案件管理部”,那按照字面的理解,是不是对检察院所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统筹的部门?

马浙闽:不单单是统筹,还有监督的职能。案件管理部负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从“进口”到“出口”进行全流程监管。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深入,案件管理部工作不断延伸拓展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涵盖了对案件程序、实体、数据三个方面“监管”和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司法办案、服务诉讼当事人、服务人民群众四个方面“服务”。此外,还负责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以及统筹信息化需求等工作。我们通常称案件管理部为“案管部门”。

主持人:听您的介绍,案管部门就像业务管理的枢纽中心,那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案管部门如何履行对业务工作的监管职能?

马浙闽:案管部门的监管是一种有别于行政监管的业务监督,不介入检察官的实体办案过程,不直接决定和改变检察官的办案结果,针对案件程序、实体、数据三个方面,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态势分析三种方式建立内部监管体系。流程监控是指对在办案件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预警,纠正案件信息填录不规范、案件办理不及时问题。案件质量评查,是针对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以评查促规范,增强办案效果。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指按月分析案件数量、结构、质量、效率、效果,及时全面反映各项检察业务推进情况,为领导业务决策和统筹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因此,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案管发挥监管职能的重要抓手。

主持人:现在已经到年底了,回顾2020年,案管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为案件质量“保驾护航”的?

马浙闽:一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依托流程监控子系统,加强流程监控审核把关,全面精准监控案件受理、信息填录、办案期限等环节,确保及时、准确发现办案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问题。今年针对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案管部门向办案部门发出口头或书面流程监控意见740件,已纠正632件。

二是持续抓好业务数据质量。2020年,我们组织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共累计向各基层检察院案管部门和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发送核查清单85份,涉及案件4265件。

三是以业务态势分析和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2020年制发8份业务统计分析,3份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同时,对福州市检察机关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累计组织评查案件2906件。案件管理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2份办案质效提示函,取得良好效果。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服务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案件管理部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一起刑事案件判决结果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判决“免予刑事处分”的同时又判处罚金,显属不当,案管部门向本院案件承办部门提出书面评查意见,并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审判监督,最后促成了法院依法改判。高检院案管部将该案作为2019年全国首批两起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之一,并予以刊载。

主持人:谈到案件质量,最近有一个热门词汇“案-件比”,被形象地比喻为衡量司法办案质效的“GDP”,那什么是“案-件比”?

马浙闽:“案-件比”中的“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办案效率越低,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检察官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当事人司法感受,节约司法资源。理想的“案-件比”应当是1∶1,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2020年,案件管理部针对“案-件比”过高问题,向相关基层院和业务部门发出11份“关于‘案-件比’数据较高的提醒函”,通过分析研判查找“案-件比”短板,定期通报福州市“案-件比”情况,有效助推业务部门降低“案-件比”,2020年6月份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案-件比”呈逐月下降趋势,从2.08降至1.65。

主持人:案管部门除了内部监管体系,还承担了案件信息公开职责,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马浙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律师可以通过这个平台直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预约阅卷等,2020年以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279件,公开法律文书545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146件次。另外,我们每季度向公众公布福州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把办案情况主动“晒”出来,不断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通过外部监督倒逼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持人:可以说,案管部门不仅在业务贯通上下功夫,还能发挥好业务协调运转、专门监督、统筹督促、决策参谋等作用。案件管理部门的设置,标志着案件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检察系统一项重要的综合业务工作,也标志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迈入了统一步调、全面展开、大力推进的新阶段。好的,非常感谢马主任做客我们的演播室。

马浙闽:感谢大家对我们的关注。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关注,再会。

马浙闽:再见!

(叶青卿 兰志飞 郑窈 王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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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东晓、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