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思明區發布企業復工防控操作指南 對企業復工做出具體規定

2020年02月11日16:00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廈門2月11日電(陳博)2月11日,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精神,強調“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部署轄區內企業復工相關工作,廈門市思明區發布了《思明區企業復工防控操作指南》。

本次發布的操作指南對企業復工的條件做出了具體要求,思明區企業復工須符合已設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防控機構,已制訂企業防控工作實施方案,企業員工名單、節后返廈員工名單及返廈前后行程信息登記台賬等完整,設有相對獨立的隔離場所並儲備必需的防控物資和員工防護用品共五個條件。

對於現居“1+n”(1代表湖北省,n代表其他重點地區)尚未返廈的員工,在疫情應急響應解除之前不得提前返廈復工﹔已返廈並在入廈前14天內有湖北省旅居史和接觸史的,從抵達廈門起納入健康管理14天,經觀察無發熱、干咳、乏力、胸悶等不適症狀后可上崗復工﹔已返廈並在入廈前14天有其他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和接觸史的,從抵達廈門起實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經觀察無不適症狀后可上崗復工。

對於福建省外(不含“1+n”)返廈且無“1+n”旅居史的員工,《思明區企業復工防控操作指南》也做出了相關規定。工業及建筑工程從業人員,從抵達廈門起須實施14 天監督性醫學觀察(員工可以返崗復工,由企業指派防疫專員早晚監測其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監督性醫學觀察期間,無特殊情況,原則上避免隨意與生產、生活無關人員接觸。從事公共交通、住宿、快遞、養老護理、家政、餐飲(不含分餐、配餐、快餐類)等與群眾密切接觸的一線服務人員,從抵廈起須居家觀察14天且無不適症狀后上崗。從事其他服務工作的人員,上崗后須實施14 天監督性醫學觀察。

而對於福建省內返廈員工,隻要無“1+n”旅居史和接觸史且無不適症狀者,可安排上崗復工。

思明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求用工單位嚴格實施健康信息登記制度,建立全體員工的健康檔案﹔嚴格實施監督性醫學觀察,並落實體溫監測制度﹔加強車間、食堂、宿舍等健康管理,優化工位設置及間距安排,鼓勵實施錯峰上班。對於員工個人方面,相關部門要求必須登陸“火燒雲”系統做到每日上傳兩次體溫等情況,配合用工單位管理,如實准確提供旅居史、健康情況等信息﹔接受監督性醫學觀察的員工,無特殊情況應避免隨意與生產、生活無關人員接觸。復工上崗的員工須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責編:陳楚楚、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