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政府工作報告》

把傳承發展“古厝文化”作為新時代文化建設的一個著力點

肖劍南

2020年05月29日17:48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裡說,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使全社會向上向善。就這個命題精神的具體落實,有多種思路、多條路徑、多項抓手,而“古厝文化”的傳承發展就應該是其中之一。

去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福州古厝>序》(重刊)指出,保護好古建筑,保護好傳統街區,保護好文物,保護好名城,同樣也是領導者的重要責任。近一年來,福建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守護古厝”,讓“古厝文化”煥發出別樣的魅力,嵌入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福州三坊七巷古厝、福建土樓、連城培田古民居、閩南紅磚古厝、平潭石頭厝、武夷山下梅古民居、大田土堡等,就是福建“古厝文化”的精品。“學習強國”“福建學習平台”的“八閩文脈”設“古厝文化”欄目,圖文並茂介紹了福州、永春、連江、永泰、霞浦、晉江、周寧、廈門海滄、泉州鯉城等地如何讓古厝“活”起來。上述例子很好體現了福建“守護古厝”的實績。

成績固然令人矚目,問題卻也不容忽視。古厝保護的難點和短板在廣大農村。未被政府認定為“歷史建筑”或“文物建筑”的農村傳統民居,保護方面的問題嚴峻。

1.戶主參與熱情低。一是保護意識淡薄。不少戶主認識不到傳統民居的人文價值,隨意對之進行破壞性改造。大多數戶主已搬出傳統民居而遷新居,物理距離造成“保護距離”。大多數傳統民居產權復雜,不同戶主利益訴求不同,難以形成保護合力。二是保護動力不足。整棟傳統民居缺乏應有的市場價值,倒是其一些建筑構件和內部陳設有較大市場空間,不少戶主因此拆梁卸匾私下轉賣,也發生不少被外人偷盜的情況,如此造成“盜賊式破壞”。

2.民間資本投入少。傳統民居以租賃的渠道引入民間資本,最長為20年的同期多少影響投資方的資金投入。民間資本出於保值增值考慮,對不具備開發盈利條件的傳統民居沒興趣,此類情況俯拾即是。

3.財政資金幫扶弱。傳統民居體量大,修繕的工藝和材料要求較嚴、費用較高,受限於財力,基層政府力不從心。也因為傳統民居幾乎是私宅,往往成為政府財政資金投入的盲點。

傳統民居因保護不力,數量在不斷萎縮。那麼如何加強福建村落傳統民居保護?建議如下。

1.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干群思想認識。一是定位好村落傳統民居保護的價值意義。村落傳統民居幾乎是私宅,但是隨著戶主紛紛遷出,其公共文化空間屬性在增強,所體現的建筑美學、人文精神和生存智慧,已積澱為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份不可替代的寶貴歷史文化遺產資源,值得傳承發展。為數眾多的福建傳統民居,在某些方面傳承著福建歷史文脈,是姓氏族譜文化、區域特色文化、傳統家訓文化、傳統廉政文化、宗祠鄉賢文化等的重要物質載體。今人可在恢復傳統民居古意鄉韻的基礎上,把其活化利用為文化休閑驛站、文化旅游景區、鄉村旅游去處、創客創業基地、特色產業展館、耕讀文化展館、家訓家風展館等,某種程度上起到延續福建文脈、安頓游子鄉愁、促進鄉村振興、促人向上向善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強對相關黨政部門領導的宣傳培訓。作為相關保護政策的制定者、保護工作的指揮者,黨政部門在村落傳統民居保護工作的開展中起著主導作用。省市縣三級黨校(行政學院)應通過辦班培訓來讓領導干部端正保護觀念、明確保護思路。三是加強對戶主乃至社會大眾的宣傳教育。通過傳媒等各種平台,營造全社會關愛傳統民居的良好氛圍,增強公民保護好傳統民居的社會責任感,特別是要讓傳統民居戶主提高認識,自覺地加入保護工作隊伍。

2.多方籌措資金加強保護活化利用。傳統民居隻有加強修繕,才能避免淪為危房,在此基礎上保護好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這些工作都需要資金投入。一是強化資金杠杆效益。適時把實施“村落傳統民居修繕行動”計劃列為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大資金投入。把修繕專項基金作為獎補基金,以政府基金投入為杠杆,撬動民間資金投入傳統民居保護,支持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永泰縣財政通過1000多萬元的獎補基金,引導村民自籌了超過2000萬元的庄寨保護修繕經費,其成功經驗值得借鑒。二是強化資金利用效率。鑒於“僧多粥少”,村落傳統的修繕保護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支出,做到資金利用率最大化。屏南縣在傳統民居修繕等村級項目建設中創新採用“工料法”,化解了村級小規模項目建設程序環節多、前期工作時間長、費用成本高、預算不准確、村民參與度低、本土傳統技藝被邊緣化等問題,被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列為“典型經驗做法”,值得推廣。三是強化保護管理職責。從今年3月12日起,福州鼓樓區實施“全面推行古厝長制實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古厝作為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理念和成效,此舉值得推廣。四是探索健全流轉機制。傳統民居隻有為人所用才能獲得更好的保護,那麼就離不開市場流轉。不論是以龍岩市永定區等地為代表的由國有企業承租,還是以屏南縣等地為代表的由文創客或民營企業承租,這種流轉機制都應健全,如尊重戶主或原住居民參與保護共同利用的意願,與戶主協議保護責任制等。

總之,隻有以務實創新思維加強村落傳統民居的保護和開發,才能切實讓“古厝文化”“活”起來、“火”起來。

(作者為中共福建省委黨校、福建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學教研部教授)

(責編:陳楚楚、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