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2021年04月27日14:11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在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杆洞鄉黨鳩村烏英苗寨,廣東海洋大學教授陳濤在給夜校班的婦女們上課(2020年10月16日攝)。

  協調發展,主要旨在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這是我國發展的實際倒逼而來,也是因時而動、應勢而為,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動選擇。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我國要建立健全區域戰略統籌、市場一體化發展、區域合作互助、區際利益補償等機制,更好促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共同發展。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支持特殊類型地區加快發展,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

  新華社記者 黃孝邦 攝

(責編:陳藍燕、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