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2021年04月27日14:11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在黔桂烏英苗寨,群眾在抬木頭,准備建新木樓(2019年6月1日攝)。廣東廉江市和廣西融水苗族自治縣自2017年9月結成對子開展“攜手奔小康”定點幫扶工作以來,針對山區群眾建房材料運輸成本高等實際困難,加大對貧困群眾危舊房改造的補助力度,幫助他們實現安居。

  協調發展,主要旨在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這是我國發展的實際倒逼而來,也是因時而動、應勢而為,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動選擇。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我國要建立健全區域戰略統籌、市場一體化發展、區域合作互助、區際利益補償等機制,更好促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共同發展。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支持特殊類型地區加快發展,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

  新華社記者 黃孝邦 攝

(責編:陳藍燕、吳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