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2021年04月27日14:11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協調發展之引“峰”填“谷”

  在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積石山縣,依托東西部扶貧協作平台引進的服裝加工企業甘肅拓奇扶貧車間的員工在服裝加工生產線上作業(2020年8月9日攝)。

  協調發展,主要旨在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這是我國發展的實際倒逼而來,也是因時而動、應勢而為,發揮主觀能動性的主動選擇。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我國要建立健全區域戰略統籌、市場一體化發展、區域合作互助、區際利益補償等機制,更好促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共同發展。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支持特殊類型地區加快發展,在發展中促進相對平衡。

  新華社記者 陳斌 攝

(責編:陳藍燕、吳舟)